常见问题517条

  • 您好,金鸡湖人才卡的申领流程是什么?2024-04-12

    回答:

    您好,“金鸡湖人才卡”分电子卡与实体卡两种形式,常年受理申领。获取电子卡,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微信搜索“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在专区服务中找到“人才服务专区”,实名登录后点击“金鸡湖人才卡”进行在线申领;完成电子卡申领后,实体卡将由苏州银行定制并安排专人送卡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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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金鸡湖人才卡适用对象是哪些?2024-04-12

    回答:

    您好,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苏州市顶尖人才(团队)。

    领军人才: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或培育)工程专家、江苏省双创人才及双创团队、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中的各类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入选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各类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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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是?2023-10-2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2016年9月6日之前出站的博士后,购房补贴10万,分5年等额发放。

    2016年9月6日到2020年4月7日之间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出站后在园区连续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2020年4月8日及之后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分三年等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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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的适用对象是?2023-09-2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的通知》:

    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五类对象,具体是:

      1.顶尖型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C类)。“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D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储备型人才(E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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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2-2023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对象是?2023-09-0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的,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学费补贴(补贴仅基于学费,不含其它费用)。人才需在园区创新创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

       1. 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苏州市顶尖人才(团队)。

       2. 领军人才: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培育)工程专家、江苏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中的各类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入选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各类领军人才。

       3. 高层次人才:在境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的外国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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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范围是?2023-09-07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机构,可组织人员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数字金融、现代物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计审计评估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和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各企业择其一,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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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姑苏体育人才计划”的申报流程是?2023-07-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姑苏体育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9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3年“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A4纸、材料一式三份、绿色皮纹纸封面,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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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领军成长项目产业化成长奖励的受理对象是什么?2023-06-16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受理2023年度领军成长项目产业化成长奖励申请的通知》:

      受理对象为:2019、2020、2021、2022年认定的领军成长型项目。

      (一)2019年第十三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1年、2022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21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销售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2020年第十四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1年、2022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21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销售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2022年首次销售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三)2021年第十五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2022年销售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的企业;

       2、2022年销售达1000万元的企业。

      (四)2022年第十六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2022年销售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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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引才育才综合奖励的奖励范围是?2023-06-02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引才育才综合奖励的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7类引才育才行为,最高按实际支出总费用的30%给予单位综合奖励,单个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单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1.通过中介机构引才。通过专业人才中介机构从园区外猎聘年工资薪金4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与iDream平台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2.设立企业冠名奖学金。在全国重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高等职业院校设立企业冠名奖学金。

         3.吸纳高校学生实习。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并在企业内设立高校实习基地,吸纳高校学生实习。

         4.共建创新协作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协作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或实施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且相关协作协议中包含明确的人才合作。

         5.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打破国籍、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

         6.设立人才载体平台。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为特殊人才提供发挥特殊作用的有效平台。

         7.开展各类人才培训。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各类人才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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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的补贴标准是?2023-06-02

    回答:

    您好,该政策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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