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517条

  • 您好,请问申报申报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单位资质认定,2021年度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含)以上员工的完税证明中,所得税的品目名称包含哪几种?2022-03-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单位资质认定的通知》:
    2021年度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含)以上员工的完税证明中,所得税的品目名称仅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偶然所得”、“劳务报酬”、“股权分红”等产生的税金均不能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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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申报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单位资质认定的单位资质认定对象是?2022-03-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单位资质认定的通知》: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1.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园区“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产业。
    2.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基本面。单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含)以上的员工占单位缴交社保人数的比例达5%(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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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哪些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子女就读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2022-03-01

    回答:
    您好,依据《2022-2023学年人才子女就读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申请通知》一、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1.顶尖人才;
    2.领军人才;
    3.高层次人才;
    4.外籍A类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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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2016年9月6日之前出站的博士后,购房补贴10万,分5年等额发放。
    2016年9月6日到2020年4月7日之间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出站后在园区连续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2020年4月8日及之后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购房补贴30万,分三年等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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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博士后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博士后证书;
    (3)博士后购房补贴拨付承诺函(需博士后目前工作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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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申报对象及条件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1、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
    2、本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房,且博士后本人需为房产所属权人或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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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申报方式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电脑端:符合条件的人才实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tsc.sipac.gov.cn/one),选择“人才服务-人才子女学费补贴”,点击底部“在线办理”进入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手机端:符合条件的人才请扫描二维码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小程序,点击热门服务下的“人才服务”,实名登录后选择“人才服务-人才子女学费补贴”,点击底部“在线办理”进入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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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申报时间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2021年9月6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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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申报对象有哪几类?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1.顶尖人才;
    2.领军人才;
    3.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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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2021年度金鸡湖合伙人计划的申报时间是?2021-12-2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金鸡湖合伙人计划的通知》:
     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9月3日-9月14日,纸质材料于9月15日17:30之前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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