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5〕16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资助本领域、本行业顶尖的、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在重大科技项目中担任相当于首席科学家职务的外国专家。2016年首席外国专家人选,主要从“外专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专家和我局历年支持的高端项目、重点项目专家中遴选。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6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已入选“外专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原有高端团队项目,请申请“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三)青年外国专家项目
  资助有发展潜力、对我友好、已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平台评审的青年外国专家。专家本人年龄在40岁左右。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四)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各地区各部门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五)外国专家组织项目
  2016年专家组织项目需专家确定后才能申报。原则上一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多个需求,须待专家确定后将多个需求合并成一个专家组织项目。
  (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卫生健康等公共事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
  (七)省级项目
  省级重点、普通、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公共事业发展、区域发展境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
  同一专家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一个项目。

二、网上申报及要求
  1.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网址)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截至2015年12月20日,过期系统将关闭。请申报单位尽早完成网上填报。
  2.各类项目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
  3.项目单位、市外国专家局或省有关单位引智归口部门的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系统。
  4. 根据实际报送项目附件材料。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项目,可将批复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如有保密需要,可报送复印件,可不再经专家评审、优先列入计划。
  5.专家组织项目仍需先在网上洽谈系统提交需求,只有找到专家的需求,才可以申报专家组织项目,在填写项目申请表时需要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6.已获上年度批复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附件1或附件3备注栏中注明“连续”字样。
  7.如项目单位是已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附件1或附件3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三、纸质材料申报和截止日期
  各市外国专家局或省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计划公函、项目计划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各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四、联系人
  苏州市人社局 李健 顾静 65228872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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