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开展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等户外运动及其他特色运动项目,具备健身、赛事、休闲、旅游、度假、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体育旅游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休闲服务功能完备,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经营场所。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体经〔2022〕66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无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需提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四)能够证明项目体育旅游特色、创新性、引领性(符合申报条件第2条相关内容)的相关材料;
(五)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材料;教练员等专业人员名册及专业资格证书;
(六)项目安全保障方案、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管理方案、预案等;
(七)申报单位202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八)申报项目体育旅游业务2019-2021年收入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收入明细须根据不同类别作适当分类);
(九)图片资料:须包含基地总体布局及环境;体育旅游及运动项目设施;交通、停车、餐饮、住宿、购物、休闲、卫生等相关公共配套及服务设施;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等图片,每个类别分别提供5张图片(须加注释说明,在纸质申报材料中体现);
(十)视频资料:内容须包含基地总体情况(区位、布局、环境等);体育旅游及运动项目设施、服务开展情况;交通、停车、餐饮、住宿、购物、休闲、卫生等相关公共配套及服务设施情况;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情况;基地运营管理及服务保障情况;综合效益及带动作用情况(如:体育旅游营业收入、接待体育旅游人次、辐射带动作用等)。〔视频时长8-10分钟(须带配音介绍),提供U盘,标注申报项目名称〕。
(十一)证明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正文使用普通A4复印纸),一式两份。
四、申报流程
10月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2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绿色铜版纸或布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张老师67068122
许老师67068015
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