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经初审、财务专项审计、公示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苏州东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 66680928、66680919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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