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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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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申报截止
2021-06-2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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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叠加优势,聚焦重点领域。按照《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要求,现组织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支持类别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在园区范围内注册;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

  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1年6月25日前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进入“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申报专题,按需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类型进入对应的表单进行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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