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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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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申报截止
2020-09-29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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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信部《关于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加快推动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进度,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现就做好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信领域后备上市企业培育库

  各地工信部门要对全省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进行直接融资需求摸排,筛选推荐一批有上市意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全省工信领域后备上市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实行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开展企业上市辅导培训

  各地要结合中小企业具体需求,将上市培训纳入省相关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计划中。省工信厅将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证监局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将入库企业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梯次,针对企业所在梯次,开展由浅至深的分类培训。同时为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了解企业改制上市有关政策法规、程序和要求,省级层面将建立由证监部门、投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产行业专业人士组成的智库专家团,通过开展专题研讨、沙龙座谈等形式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企业改制上市、规范运作、政策解读、多层次市场融资等辅导咨询和智力支持。

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支持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一批执业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优质上市中介服务辅导机构名录,为企业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走访,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有效性。对企业股改上市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督促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规做好信息披露,严防企业上市“带病闯关”。 

五、加强上市培育宣传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开通“上市培育”专栏,在开展上市融资知识普及推广的同时,重点围绕中小企业改制和上市指引进行专题宣传。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上市培育”专栏及时报道本地企业上市成功案例,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

六、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填写《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服务需求表》如附件,于9月29日下班前将填写完的表格回复至本邮箱(fsd@sipac.gov.cn),谢谢!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66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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