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6-10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6-15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0-06-10   系统填报截止
2020-06-15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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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4.企业属于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以及得到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5.优先推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园区相关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等技术领域,经过培育有望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培育的企业,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网址:,账号密码同“高企培育”),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纸质材料提交:申请入库的企业提交《入库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必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 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截止日期:请于6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系统审核通过后于6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2楼;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或入库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省科技厅对各地推荐的培育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已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对入库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省科技厅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择优支持其上市题材项目研发;会同江苏证监局加强对进入辅导阶段入库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加快企业申报上市步伐;省财政对拟在科创板上市的高企,在企业取得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企业完成辅导备案、企业递交申报材料进程中,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内的资金补助;对在江苏科技创新板挂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四、联系方式:

  1.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王老师 67068091

   姚老师 67068017

  2.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邵老师 66681653

   殷老师 6668165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3日


  相关业务申报推荐: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企业上市苗圃工程项目的通知(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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