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10-09   园区系统截止
2024-10-09   上午12点之前,纸质材料截止
2024-10-10   国家系统截止
2024-10-09   园区系统截止
2024-10-09   上午12点之前,纸质...
2024-10-10   国家系统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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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工信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已发布,详情请见:

https://www.miit.gov.cn/jgsj/dzs/wjfb/art/2024/art_8e41a65ffc014c54b16e56821907c262.html

一、申报说明

    (1)请仔细阅读以上链接的工信部通知及附件中关于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等5类企业的条件要求,确认申报类别。

    (2)请在9月25日前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

    (3)请于9月25日至10月10日之间尽早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注意:10月10日晚系统网站将按时关闭,届时企业将无法提交、修改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国家系统申报:请于9月25日至10月10日之间尽早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递交至园区系统、纸质版1份递交至企服中心)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于2024年10月9日之前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上传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对应纸质版,包含申请书和各项佐证材料)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三)提交纸质材料:将在国家系统填报的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申请书和必要佐证材料,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12点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三、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1013、6668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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