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全市各类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委发〔2023〕11号)、《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管质发〔2023〕2号)等精神,苏州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范围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申报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苏州市质量奖申报组织须符合《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鼓励江苏省“531”产业链、苏州市四大产业创新集群16个细分优势领域、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现代建筑业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获得“江苏精品”“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的相关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申报参评。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苏州市质量奖是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项培育的重要梯队,请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场监管局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做好培育指导工作。
(二)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组织访问“苏州质+在线服务平台”(.html),点击“苏州市质量奖申报系统”,成功注册登入后进入申报界面,如实填写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承诺书及企业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所需上传材料目录参照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申报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2)。各申报组织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苏州市质量奖申报系统”将于5月30日关闭,逾期不予补报。
(三)为做好2023年苏州市质量奖相关申报培训工作,申报系统中同步上线了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课程,申报组织可访问:.html,点击“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按钮,成功注册登入后开展课程学习,完成规定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后可下载打印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证书。
(四)各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6月1日前完成初审推荐工作。
(五)苏州市质量奖申报工作由企业自愿参加,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