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大力促进企业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
一、申报主体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质量工作成绩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不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申报条件
1. 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 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3年以上;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较强品牌影响力,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效益位于全国行业前列;
5. 已经获得设区市市长质量奖(含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6.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7. 以集团母公司名义申报的,其母公司必须具备以上6项条件,其在我省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除第1和第5条以外的其余各项基本条件;
8. 工程建设企业近3年内应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应获得出口分类管理一类企业资质;
9. 申报组织应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聘任首席质量官。
(二)个人申报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群众基础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2. 在本省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 具有较强的卓越意识、创新理念、工匠精神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利用先进理念、方法、技术、工具等提高工作效率和顾客满意度、促进过程改进优化、提升组织绩效等方面取得卓越成果,对组织或地区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4. 在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经验分享、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三、奖补政策
新获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150万元、50万元。
四、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9日
五、材料要求
(一)组织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
申报材料应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准确简洁。以A4纸幅面装订成2册,材料1-4为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一式三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7.2-3张反映申报组织基本情况的照片。
(二)个人
1.申报个人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2.自评报告。参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要求,从意识与素质、目标与计划、顾客、学习与发展、工作过程、改进与创新、结果等7个方面,详细说明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质量策划、控制、改进及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效和贡献。
3.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相符,包括个人身份及各类资格证书、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实效证明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荣获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2-3张反映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的照片。
六、材料提交
(一)园区征集系统填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系统会生成相应的材料提交二维码。二维码用于智能柜提交材料以及窗口扫码登记。
(二)纸质材料提交
按照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打印二维码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组织申报应附与所提交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人才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以上电子及纸质材料,均需在2022年4月29日17点前提交。
七、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主夕冉 67068050
杨思洁 67068064
王 韵 67068027
园区市场监管局
仇 慧 66681253
金筱青 66681255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