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首批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启动2023年度首批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4日
二、备案受理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区在苏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主要生产、研发和经营方向,属于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电子信息、数字智能制造产业领域;
(三)申请备案的主体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申请单位提交预审案件必须属于保护中心受理的分类号范围(附件3);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2022年度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可备案。(如已处理完毕,请单独附上国知局下发的非正常专利撤回通知函)
三、备案受理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请申请单位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四、备案受理流程
(一)初审推荐
2月24日前,电子版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申报”,系统上传整套申请材料(包含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逾期不予接收。
(二)备案申请
经保护中心确认后(请等待后续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登录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点击登录“专利预审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请仔细阅读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4)。注册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醒,登录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三)备案审核
1.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完成备案申请。
(四)备案完成
申请主体收到完成备案短信通知,可以在专利预审服务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服务请求。各备案主体在递交专利申请材料之前,务必认真阅读专利申请预审须知及承诺书(附件5、6)。
五、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 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佴老师 66681643
系统支持 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