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苏园管[2010]23号)和《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科[2013]30号)相关规定,按照兑现经费下拨流程,已经申报并获得批准的“201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提交收据时(截止日2015年6月26日)需提供正确的开户名称和开户账号。部分企事业单位截止2015年7月3日尚未提交正确的开户名称和开户账号,现公告通知送达。为不影响本次经费的正常拨付,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仍不提交正确开户名称和开户账号,视为企业放弃本次资助。
  特此公告。

清单如下:
  1.斯丹德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2.苏州东吴黄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苏州四海通仪器有限公司
  4.苏州红枫智能窗业有限公司
  5.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苏州艾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苏州创科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史晓华
  9.苏州凤凰索卡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嘉士凯(苏州)阀门配件有限公司
  11.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12.苏州禾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3.诺基亚通信(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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