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3〕5号)要求,现开展2013年上半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先项目备案、后申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二、备案条件
1、项目备案单位须为在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备案单位(即企业需求方)在2012年12月1日--2013年7月20日期间,与成果供给方(不限区域)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项目,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3、备案单位在项目有效期内按技术交易合同约定拨付款项。
4、存在《会计准则》中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其备案不予受理。
三、备案材料及要求
1、项目所涉及的、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3、税务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4、如涉及产权交易的,提供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备案凭证;
5、公开承诺书(见附件1);
6、《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一式一份、A4纸装订。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助。
四、其他
 1、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项目备案受理工作,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流程:企业登录中小中心门户http://sme.sipac.gov.cn/—申报平台—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进入后点击业务申报-科技项目-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网上初审通过后请企业将所有备案材料交至中小中心四号窗口,中心将所有材料汇总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办理。
2、本批项目备案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后继备案将采取常年申报方式。
3、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苏婷殷俊:67068019、67068005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点: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A座1-2层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锦红 张文俊电话:6524098918952409490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3年7月15日

 

 

《关于公示2013年苏州市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备案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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