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您找到756条结果
  • 【国家级】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各地方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各地要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深港陆路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各地方、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与国际班轮公司对接力度,进一步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依法依规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对国际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各地方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主要港口的货物中转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规模。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承保理赔工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和理赔条件,缩短理赔时间。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各地方面向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支持各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云上展厅、虚拟展台等展览新模式,智能对接供采,便利企业成交。各地方、重点行业协会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优势产业、特色区域打造国别展、专业展、特色展,帮助企业用好线上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商协会、贸促机构、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帮助组展企业和参展企业对接海外买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中医药等部门,支持医药企业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商务部、公安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建设。巩固提升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等方面作用,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梯度转移、稳定发展,保障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 【江苏省级】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全省上下聚焦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主战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工业绿色发展取得阶段性成就。         2.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形成。加快工业领域绿色发展,引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创建一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推广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一批绿色制造重点工程,培育一批绿色制造优秀服务机构,初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174家、园区14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4家,数量列全国前列,成功培育第一批97家省级绿色工厂;19家企业承担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建设项目,25家企业入选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4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         4.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以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为原则,着力削减工业固废、废水产生量,加强工业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发布《江苏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公布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模化发展,全省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超1亿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全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年销售收入超过750亿元。再制造产业初具规模,年销售超200亿元,形成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区,成立国内首个“国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全省废钢、废塑料、废油脂、废轮胎等62家企业列入工信部相关行业规范管理公告名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再生利用产业链初步构建。         (二)存在问题         (三)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发展的大趋势,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碳达峰,全球上百个国家提出了不同阶段实现碳中和目标,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和绿色低碳技术、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欧盟等一些地区正积极谋划或推行碳关税机制。这些都将影响全球贸易格局,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技术进步提出更高要求,但同时也为我省工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机遇。         从省内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系列成就,但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亿吨标准煤,单位国土面积污染物排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工业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70%以上,工业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的86%、52%,工业领域成为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主战场。统筹做好全省工业领域绿色发展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影响巨大。“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的关键时期,这对全省工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给江苏工业绿色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发展,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绿色新兴产业集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源。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园区绿色发展布局,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努力提高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解决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         到2025年,制造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普遍应用,数字化、智能化助推绿色发展水平快速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业体系初步形成。         绿色产业逐步壮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以绿色制造创新为引擎,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造业全行业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多措并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促进产业整体向中高端迈进。         2.优化重点区域布局。系统谋划沿江、沿海和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特色彰显的新路子,形成多极增长、双向支撑新格局,进而实现“江强海兴”“南北均衡”发展。提升沿江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北翼高端制造产业带。打造沿海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大力发展新型海工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装备等海洋特色产业,推进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高端绿色化发展,着力打造高水平的产业发展示范带。加快苏北产业绿色发展,支持苏北地区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高起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因地制宜加快特色产业振兴,推动传统产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二)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1.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聚焦节能、降碳、减污目标,以管理和技术为手段,实施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推广绿色设计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系统考虑优先选择使用绿色清洁能源和原材料,推动生产企业采用减量化、无害化的高效清洁工艺技术,提高生产制造过程绿色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带动能源资源效率提升,推动关键工艺装备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制造流程多目标优化、经营决策优化,实现生产过程物质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为重点完善产业生态链接,加强余热余能回收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在役工业燃煤锅炉、窑炉实施天然气、电能替代。引导企业清洁原料替代,推进重点行业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加强电器电子产品中铅、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在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         3.推动生产装备绿色化。突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印染、机械等行业,加大新一代清洁高效、安全绿色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力度。钢铁行业重点深化热装热送、连铸连扎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无头轧制、富氧冶金,有序发展短流程工艺。铸造、热处理等领域重点发展近净成形、数字化无模铸造、增材制造、铸件余热时效热处理等制造技术。水泥行业重点推广辊压机终粉磨、高效低氮预热分解及先进烧成、新一代高效篦冷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纺织印染行业重点推广小浴比染色、短流程染色、逆流水洗、分段浴比、喷墨打印和低水位染色、三合一纱线快速漂白等少水无水工艺。推广高效节能锅炉、电力变压器、风机、空气压缩机等高效用能设备,优化系统匹配,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75%以上。 专栏1  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        绿色产品开发工程。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开发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全面按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建立合理的绿色产品遴选、认定和推荐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绿色产品供给质量。        绿色工厂建设工程。在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制造领域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实现工厂绿色发展,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省级绿色工厂1000家。        绿色园区建设工程。强化国家级绿色园区和省级绿色园区的示范作用,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设绿色园区,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建设完善绿色共享基础设施,实现废水集中治理、中水回用、余热余压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到2025年,创建10家国家级绿色园区。        绿色供应链示范工程。在汽车、电子、化工、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仳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建设,并择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以“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制定工业低碳行动计划,围绕重点行业低碳发展路径,开展低碳建设试点示范,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和生产过程,从源头减少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         2.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推广综合能源系统建设,结合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活动,开展工业绿色低碳智能微电网建设,鼓励园区、工厂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推动工业余热余能梯级和多能互补综合利用。开展低碳示范项目,重点建设“光伏+”、微电网应用、氢储能及加氢站试点、便捷充换电池基础设施、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大规模捕集和高值化利用试点等示范项目。开展碳达峰示范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园区(工厂)”和“碳中和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率先达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工业园区开展“碳排放达峰先行区”创建示范。         (四)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1.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提升企业节能基础能力,制定完善节能管理规章,明确能源管理职责,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管控系统建设,加强数据运用,实现能源管理智慧化。提升企业用能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开展能源审计,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3.完善节能监管和服务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实施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依法淘汰落后高耗能用能设备。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围绕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组织全面诊断和专项诊断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对主要耗能工艺装备进行节能技改。         (五)推进节约集约利用         1.大力开展工业节水行动。实施定额用水制度,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工业用水定额先进值指标,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统。加强用水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实行严格的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报告制度,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支持企业开展废水“近零排放”改造,优化工艺和循环冷却水利用,强化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推动企业加强废水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雨水集蓄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工业水循环利用服务支撑体系,积极推动高耗水工业企业广泛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定期遴选水效领跑者,推进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建设。         3.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引导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积极开发高值化再生产品,着力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废旧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主体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进区域协作,鼓励回收企业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利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促进回收与利用的有效衔接。推广“互联网+”技术,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线下线上融合的回收网络。鼓励开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部分重点品种上建回收网络、中联物流、下接利废产业的产业链,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稳定和保障再生资源供应。         5.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编制出台《江苏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五年行动计划》,建立以区域中心站为核心,覆盖全省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退役动力电池全部回收。建立全产业链的溯源管理平台,实现全方位监管,将低速车电池等纳入监管体系。培育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突破退役动力电池拆解、梯次、再生关键共性核心技术装备。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础能力建设,构建本地特色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检测认证机构。         工业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针对钢铁、纺织印染、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实施节水治污改造工程,实施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再生资源高水平发展。以钢铁、废油脂、废塑料、废旧轮胎、建筑垃圾为重点,推行绿色化生产方式,高效高值利用再生资源。形成一批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打造一批再生资源利用骨干企业。 专栏5  绿色技术创新工程         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工程。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深度合作,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发攻关一批适合我省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         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在高校设立一批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绿色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深化绿色领域新工科建设,主动布局绿色技术人才培养。选好用好创新领军人物、拔尖人才,选择部分职业教育机构开展绿色技术专业教育试点,引导技术技能劳动者在绿色技术领域就业、服务绿色技术创新。         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工程。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扶持初创企业和成果转化。         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工程。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合理确定绿色技术贷款的融资门槛,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品应用的保险产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担保基金或委托专业担保公司等方式,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供担保或其他类型的风险补偿。         以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服务供给为目标,提升基础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重大装备和核心技术保障能力,加快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促进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产业高地。         2.推进园区提档升级。完善服务保障和政策供给,发挥园区在汇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营造产业生态等方面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精准补链,瞄准细分领域和上下游精准选择进驻企业,通过引进培育一批可填补我省产业链空白、或能显著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创新型企业,有效打通产业链。高效发挥协同优势,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化园区,建立产业集群协同机制,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各类要素在企业之间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保障措施         强化省级部门、省地间协同合作,统筹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政策衔接,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第三方机构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发展。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工作,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完善节能监察与企业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理制度衔接,着力构建促进企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新一轮节能监察,实现高耗能行业以及重点用能单位全覆盖。推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快扩大重点行业、产品、设备节能标准覆盖面。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         完善工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形成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工业绿色发展预警机制作用,指导地方依据能耗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合理调控高耗能项目建设。推进价格机制创新,落实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促进企业改善能源利用和环境行为。         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定与工业绿色发展密切相关的配套制度。针对全省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创新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和产业政策,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节能减排、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发展项目的改造和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担保和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引导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科研院所等开展各种形式培训、教育活动,培养工业绿色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开展全民绿色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平台,强化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宣传,加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宣传力度,倡导节约、环保、绿色生活方式,增强民众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的意识,营造良好推进氛围。鼓励多元参与,从家庭、学校、社会多管齐下,使绿色文化、理念和意识深入社会各行各业。

  • 【苏州市级】关于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是数字经济时代下服务新发展格局,支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实现两业融合互动,推动城市能级提升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历史使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方向重塑业态模式,大力打造数字赋能型服务业;以高端人才、专业机构为支撑增强产业服务能力,大力打造知识驱动型服务业;以优化供给、扩大需求为路径提升城市消费能级,大力打造消费导向型服务业,率先探索出一条新兴服务业支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新路径。         二、基本原则         聚焦专业,高端引领。引导服务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打造与制造业能级相匹配的服务业产业体系,更精准更全面更高效地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数字赋能型服务、知识驱动型服务、消费导向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加速构建先发优势,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企业,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数字赋能,加速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依托坚实的制造业根基,突出创新策源功能,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促进数字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促进流量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催生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双向开放,先行先试。在提升双向连通能力上下功夫,拓展开放型经济链接广度。按照国家关于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求,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内对外双向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深入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         以人为本,优化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消费导向型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更多更好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提升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能力,推进文商旅消费扩容升级,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创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三、发展格局         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把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发展机遇,突出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探索研究苏州环阳澄湖城市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鼓励不同功能板块新兴服务业创新、集聚、错位发展,聚焦中心城区辐射影响力提升、联动县级市多级点发展,形成“一主四副”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主——产城融合发展主城区。进一步强化六个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功能,加快汇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创新要素,持续提升新兴服务业在现代城市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地位,打造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主城区。依托金融资源集聚优势,抢抓数字人民币试点契机,创新发展以数字人民币为支撑的数字金融。依托科研院所创新载体,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着力发展研发服务、技术服务、双创服务等科创经济。依托苏州交通枢纽优势,打造国际铁路枢纽,提升各类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加快发展以总部经济为重点的楼宇经济。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水乡古镇、大运河等资源,深度挖掘江南文化内涵与价值,着力培育旅游消费、文化消费新型业态。依托人口集聚优势,推动金鸡湖、狮山、古城等商圈提档升级,营造多触点、可交互、沉浸式的购物场景,提升发展新型商贸。依托太湖、阳澄湖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科创经济、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加快推动环太湖、环阳澄湖地区建设创新湖区。         四副——两业融合发展副中心。依托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坚实的制造业基础,打造四个两业融合发展副中心,进一步推动新兴服务业支撑制造业创新集群融合互动发展。张家港市依托铁路和港口交通优势,发挥货物集散、保税政策功能,加强数字物流体系和大宗商品供应链建设,做强全国知名大宗商品商贸流通基地。常熟市着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物流业和制造业、商贸业融合发展,推动纺织服装业数字化转型,延伸创意设计、柔性定制等服务业链条,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太仓市发挥临沪优势,依托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推动服务业与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快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昆山市突出抓好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金改区建设,积极探索两岸金融创新合作,重点发展国家超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产业创新集群提供强大支撑。         四、重点方向         (一)着力发展数字赋能型服务,探索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新路径。         1.金融服务。聚焦产融特色,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全市域、全领域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建设完善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体系,集聚一批数字人民币生态圈企业,加快推进“2.5层”商业银行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不断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在C端(个人用户)、B端(企业用户)、G端(政府、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提升数字人民币结算量。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充分发挥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作用,强化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推动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完善数字征信产业生态,发挥全国唯一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试点优势,打造全国领先的地方征信平台,不断迭代优化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畅通绿色项目与金融资源对接渠道,向绿色领域倾斜更多信贷资源。         2.信息服务。发挥数据流赋能作用,支持国内外流量头部企业在苏集聚资金流、货物流、技术流、人才流,在线下线上融合中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充分发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集聚优势,加强工业互联网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应用,为全国提供“苏州解决方案”。发挥智能车联网先发优势,坚持典型场景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业务研发推广协同并进,不断催生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加快建立由路侧感知、路侧通信、边缘计算等单元构成的智能道路基础设施体系,吸引更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相关的创新平台载体落户苏州,探索发展多样化应用场景,培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以做强5G通信、光通信、量子通信为重点,推动智能传感器网络、窄带物联网络和5G网络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安全和相关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重点推进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创新“区块链+服务”模式,打造面向数字人民币流通、金融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         3.物流服务。推动物流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面向制造业供应链协同需求的数字物流响应能力。鼓励发展数字云仓,推动物流企业转型为具备数智化社会供应链能力的技术与服务企业,培育数字物流服务品牌。依托苏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升“冷链物流+”跨界融合与集成创新服务水平,建设安全可靠、全链条、数字化、可追溯、高效率的现代冷链服务网络。推动快递物流与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邮政快递处理中心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分拣系统应用。推进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快递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         (二)做优知识驱动型服务,探索高端知识服务集聚发展新路径。         4.科技服务。紧密结合创新集群确定研发方向,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提升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围绕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构建覆盖产品生产全周期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研发服务产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获权、确权、维权、用权服务全链条,推动各县级市(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整体攀升。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提供高品质的信息和服务通道。         5.商务中介服务。围绕会计、法律、会展等商务中介服务领域,以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为导向,着力推进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建设,培育集聚一批高能级、国际化服务企业和机构,积极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事务所依法规范开展联合经营或者业务合作。培育本土总部型专业服务机构、多元化的专业咨询服务集团,不断提升苏州商务中介服务核心竞争力。发挥苏州大型专业市场众多的优势,打造一批集产品展示、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展览展示平台。         6.设计服务。聚焦工业设计、规划设计、艺术设计领域,创新性发展具有苏州特质的设计服务。推动工业设计与产业创新集群相结合,支持工业设计领域重大活动,提升苏州工业设计品牌影响力。着力提升建筑设计原创水平,推进技术攻关、推广和应用,加强平台建设,引导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汇集。与在苏高校加大“产学研”合作,挖掘苏州传统文化深厚积淀,持续提升苏州原创、苏州定制美誉度。         7.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挥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用工联盟作用,常态长效优化企业用工服务,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深度融入全球人才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推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苏州国家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提升苏州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强文化教育创新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8.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提供新品研发、技术攻关、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优质服务。补齐产业链检验检测服务短板,打造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新模式,全方位满足产业链相关企业检验检测需求。鼓励认证机构以市场需求提升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激发市场需求,提供更多元化的认证供给。         9.绿色低碳服务。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各类创新技术融合发展,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绿色产业链。围绕绿色经济发展需求,提升绿色低碳服务,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绿色低碳服务模式创新,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提升绿色环保服务质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三)高质量发展消费导向型服务,探索培育多元化消费需求新路径。         10.现代商贸。做强首店经济,大力发展品牌首店。集聚资源首发,打造全球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平台,推出时尚首秀。深入挖掘夜间消费潜力,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创新夜间消费供给。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零售业提档升级,推动以零售为主的单一商业功能向融合销售、体验、智能、定制等新型复合功能转变。探索商圈智慧化改造,打造综合型消费集聚区。加快培育线上消费,多维度布局数字生活、数字商贸等新兴数字消费。加快传统批发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改造提升商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线上线下融合能力以及服务拓展功能,促进业态优化调整。         11.文化消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鼓励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出版发行,全面推进苏州文旅数字化建设。传承振兴苏式传统工艺,着力挖掘、萃取江南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探索苏作项目产业化升级,深化苏作产学研生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游戏直播、电子竞技、云游戏等新业态,引育国内外龙头骨干电竞动漫企业、赛事运营企业,加强动漫IP打造与动漫衍生品综合开发。推动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努力培育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对标国内外顶尖的影视产业集群,重点提升内容创作、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出品发行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国内知名影视制作产业集聚区。         12.旅游康养。以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加大全域旅游建设力度,打造高质量文旅集聚区,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开发数字经济时代旅游休闲体验新场景,强化旅游载体建设,完善旅游消费设施,吸引优质旅游项目落地,增强旅游对城市消费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建设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培育发展都市农业,做好农文旅融合文章。探索“康养+互联网”发展新模式,健全康养全产业链,推动各地在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康养领域加快形成高端创新集群。         五、保障举措         (一)强化创新主体核心地位。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信息链、服务链,聚焦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生态位”企业,筛选出在细分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创新领军企业。发挥总部经济聚合作用,构建以高端新兴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总部经济集群,完善总部经济服务体系,重点引进和培育税源型总部、创新型总部、平台型总部,加速集聚央企总部、民营总部与外资总部,提升总部企业在苏经济贡献度。谋划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创新布局,推动科技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全球维修中心等服务创新集群建设,鼓励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两业融合标杆。         (二)引育产业创新人才队伍。         大力集聚具有创造力的人才,聚焦新兴服务业重点领域,完善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强化数字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加快培养集聚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型人才队伍。强化企业用人育人主体作用,支持服务业企业形成较好的人才队伍基本面,对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各类人才培训给予支持。依托长三角高校集聚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为服务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引育重点领域高端人才,研究制定服务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新兴服务业领域人才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最优环境。         (三)增强创新载体策源能力。         创新发展高端楼宇经济,鼓励楼宇运营单位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重点引进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高端商务机构,打造一批以数字经济、高端商务、产业生态为特色的楼宇,实现以楼聚产、以产兴楼。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城市资源OS平台、城市智算公共平台等数字底座重大平台,放大平台企业集聚带动效应。提档升级服务业集聚区,以服务功能优化、竞争力提升、空间布局集聚为核心,促进服务业重大项目、高端资源、公共平台向各类服务业集聚区汇聚,全面提升新兴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新兴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招商资源统筹力度,着力招引拉长板、补短板、促转型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服务和管理。         (四)营造优化创新发展生态。         着力促进服务业态进一步融合,大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产业电商、智能运维等重点行业,丰富服务业应用场景供给,促进技术与产业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场景开放工作机制,探索新型的供需对接、采购服务、奖励补贴模式。完善开放创新服务体系,主动承接上海现代服务业溢出,强化苏州服务业集聚与辐射功能,培育一批跨境、跨区域、辐射带动力强的细分服务业市场。加大金融对新兴服务业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可及性水平。打通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境内境外流通堵点,推动更多头部企业、优秀人才、高端平台、优质资本在苏州融合汇聚。鼓励审慎包容监管,营造新兴服务业创新发展浓厚氛围,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培育新兴服务业发展新增长点。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牵头配套制定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计划、若干扶持政策和综合评价办法,建立新兴服务业发展综合监测评价机制,发布年度评价结果。各部门要根据新兴服务业工作职能分工合力推进,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快从行业管理向产业推进转变;各地要相应成立推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做好新兴产业培育、骨干企业壮大、服务业人才集聚和重点载体建设等工作,上下联动抓好落实。

  • 【苏州市级】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苏州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聚焦数字赋能型服务、知识驱动型服务、消费导向型服务三大战略方向,高水平培育构建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质、服务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支撑产业创新集群融合互动,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数字赋能型服务业支持政策         (一)金融服务。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持牌金融机构、数字人民币生态圈企业在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应用场景认定为全国首创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层次金融科技应用博览会、金融密码杯全国密码技术竞赛等数字金融活动的,给予不高于300万元活动经费补助。优化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股权融资服务平台、苏州地方企业征信平台等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成本规制给予运维补助。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对债券发行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主承销券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二)信息服务。对首次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头雁”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打造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对市(区)级数字经济示范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苏州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采取“双向”奖励制度加速场景丰富及实际应用,按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部分投资采购额20%给予场景提供主体(非政府投资主体)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按实际研发投入20%给予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提供商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物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城乡冷链物流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积极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支持物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载体申报省级物流示范园区、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知识驱动型服务业支持政策         (四)科技服务。培育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科技评估、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和机构,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或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度开展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引进和培育拥有较强国际服务能力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落户,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地优质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培育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以及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和平台开展创新试点,对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县级市(区)联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商务中介服务。对国家级、省级行业优秀法律服务机构总部新迁入苏州,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行业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在苏州首次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全国、省行业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每获评一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法律服务机构在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建设、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收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鼓励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在苏州设立分支机构,全国排名前50、前100的事务所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中注协公布的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中,首次进入前50、前100的苏州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事务所在社会治理创新、产业创新集群建设、金融资本领域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业务收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事务所,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设计服务。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本地龙头建筑设计企业晋升为设计综合资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到一定规模或增长率的设计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企业落户苏州或在苏设立分支机构,对具有设计综合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入驻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本地设计企业设计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荣誉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人力资源服务。对新引进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在我市稳定经营1年以上、年纳税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照8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开园补贴。对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按照每年每家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补助产业发展经费。创新实施符合苏州主导产业特色的“项目制”培训,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的模式,对承训单位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补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对我市获得CMA证资质的企业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新取得高端检测技术能力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本市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外地知名认证机构在我市新设子公司、分公司,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认证机构首次获得绿色认证资质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绿色低碳服务。鼓励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式,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予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化改造项目,结合投资额比例按照节能量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推动碳中和等绿色低碳技术革新和应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对各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地区,优先推荐争取申报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等示范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费导向型服务业支持政策         (十)现代商贸。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含港澳台)、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苏开设独立法人性质的全球(或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江苏首店、苏州首店的,对其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费用给予累计最高1000万元和300万元金额支持。支持苏州老字号企业新建或改造旗舰店,鼓励本地制造企业开设有引领性的独立法人旗舰首店,对上述开设旗舰首店的租金和装修费用分别给予累计最高200万和400万元金额支持。支持商业载体运营商加大首店招引力度,按照招引的数量和销售额累计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支持。对品牌首店以及商业综合体、街区、楼宇运营商等在苏州开展的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首发活动的场租、搭建总费用,给予不超过总费用的30%、最高200万元支持。大力发展线上商贸,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消费类、平台类商业销售,对获评市级及以上各类电子商务示范试点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文化消费。支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发展,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建设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数字文化产业领军企业和列入国家数字文化产业示范项目的文化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和500万元。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获得提名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评标杆型、领军型、成长型文化企业,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对入选国家级动漫游戏重大项目或荣获国家重大奖项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在江苏省备案且由苏州市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电影作品,获国际A类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奖项及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的奖励300万元。院线公映票房达1亿元奖励100万元,票房每增加1亿元,奖励增加5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支持举办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十二)旅游康养。对获得省级以上等级旅游载体的主管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区)、4A级景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旅游产品融合创新,获评旅游新业态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支持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获评精品民宿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万元,获得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认定的精品民宿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差额奖励,分别再给予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单个项目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政策         (十三)创新主体培育。聚焦数字服务、知识服务、现代文商旅三大方向,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行业排名靠前领先的新兴服务业企业,对入选市级新兴服务业创新领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年度复核合格的创新领军企业给予每年200万元奖励,每家享受奖励期限为3年,对创新领军企业首次入选“中国服务业500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者新引进总部企业,分别在其完成第二年、第三年承诺时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市级总部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发展综合情况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按其年度国内销售收入增量的不超过5‰给予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加大两业融合标杆试点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省级“两业”融合标杆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创新人才集聚。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对引进并入选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对产业创新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累计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贡献奖励。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或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大力引进优秀执业注册会计师,给予符合条件的事务所最高50万元人才奖励。对引进、培养经主管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法律服务机构,按2万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经认定的苏州市法律服务机构高层次业务人才,可适用苏州市有关服务业人才扶持政策。对引进国家级和省级设计大师(建筑等)的企业,每年按实际支付个人薪酬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万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设计大师的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地方、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统筹资源建设研究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2000万元资助。持续集聚新兴服务业企业,对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服务业集聚区,给予切块资金扶持。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的文化产业园区,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年度考评优秀的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30~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创新生态营造。推动全市法人服务事项和高频应用接入法人服务总入口“苏商通”,一个入口高效办成“一批事”。设立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行银行开户及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无还本续贷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投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建立产业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复合利用等供地方式。开展数据确权探索,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探索开展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动态调整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政策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和财政体制要求落实。文件实施期间,本文件规定的政策与原有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者重复的,按本文件实施。

  • 【苏州市级】苏州市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苏州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增强总部型经济核心功能,拓展开放型经济链接广度,放大流量型经济溢出效应,抢抓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推动数字经济时代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产业创新集群融合互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牢牢把握“创新集群”和“数字经济”的互促关系、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相融关系,坚持递进生成和创造生成并举,打通要素流通堵点,加快汇聚高端创新要素,推动知识链、技术链、人才链、资金链、服务链和产业链相互耦合、无缝衔接,不断提升集群创新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高水平培育构建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质、服务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新体系,探索新兴服务业支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新路径。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规上新兴服务业重点领域营收增速每年增长10%以上,营收规模实现倍增,迈上万亿台阶,提标升级20个左右高质量新兴服务业创新集聚区,做强80家左右新兴服务业创新领军企业,累计认定市级总部企业300家,培育20家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典型,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40家,新兴服务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国内领先。         三、重点任务         (一)数字赋能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1.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发展。         数字人民币。扩大数字人民币工作先发优势,全市域全领域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建设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集聚数字人民币生态圈企业。积极在C端(个人用户)、B端(企业用户)、G端(政府、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积极开展数字人民币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提升数字人民币结算量。全力支持央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等重点平台建设。         金融科技。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对具有创新引领性的项目优先推荐纳入人民银行总行试点项目。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创新项目风险控制、监测、处置机制。充分发挥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创新集群。建设苏州金融科技创新工场线上平台和线下实体。推动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发挥法人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集聚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数字征信。完善数字征信产业生态,发挥全国唯一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试点优势,巩固持牌征信机构先发优势。提升数字征信服务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地方征信平台,开发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二期,打造“一网一通一码”服务品牌。探索运用隐私计算技术,为数字金融企业发展赋能。探索设立苏州大数据交易中心。         绿色金融。推行采用排污权交易、资源产品定价、碳排放标志认证等市场化政策工具,引导市场主体绿色化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绿色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保险产品。         到2025年,在苏持牌金融机构均实现系统内数字金融相关功能性总部、金融科技子公司或创新实验室落户苏州。在全市建成2个全国领先的数字金融集聚区,集聚超过1000家数字金融企业,培育2~3家估值超百亿级的数字金融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信息服务智能化发展。         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综合性赋能平台、行业级应用平台、企业自建平台和专业领域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级“5G+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国家融合应用示范区。         智能网联汽车。坚持典型场景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业务研发推广协同并进,不断催生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大力推进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苏州5G车联网城市级验证与应用等项目建设,优化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生态,建设智能驾驶研发平台和高性能计算、智能云控监管、模拟仿真测试等智能驾驶公共服务平台,推进Robo-Taxi、Robo-Bus、智慧泊车等场景落地示范应用,以应用带动创新。         信息通信。充分发挥长三角(相城)信息安全产业园及省板卡集成电路和元器件适配验证中心作用,推动建设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推进苏州商密保密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做宽信息通信应用行业,提升5G网络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拓宽通信终端应用,形成“运营—管理—服务”的闭环圈。         区块链。发挥全国首个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导区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加密算法、共识协议、智能合约、分布式传输与网络、用户隐私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实体经济、民生、政务等领域形成场景化示范应用。优化区块链+征信基础设施和征信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         到2025年,累计集聚数字信息领域重点企业不少于300家,省级以上优秀载体不少于10个,遴选市级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100个、试点示范项目150个。(责任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物流服务智慧化发展。         数字物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内河港口码头、铁路货运场站等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供需对接、数字化解决方案等功能的物流服务平台,提升物流全链条和细分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打造完整的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平台。         冷链物流。依托苏州港、苏州工业园区等进口肉类、进口药品等指定口岸,持续完善多温区保税冷库、冷藏船专用码头等专用设施,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分销分拨平台。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围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冷链配送+连锁零售”“电商直播+冷链配送”“中央厨房+冷链共配”等模式,打造一批冷链物流创新示范项目。         快递物流。推动交邮融合,合作开发建设邮政快递分拣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邮政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大设施投入和技术改造,实现“互联网+”向“智能+”升级。加快建设快递末端服务网络,推动智能快件箱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物流示范载体20家,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物流园区、全自动化码头、口岸智能通关、数字仓库等智慧化改造升级标杆,建设15家左右具备冷链全程温控、全链条管理的冷链物流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苏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知识驱动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4.提升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研发服务。全力打造具有核心引领力的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建设阳澄湖科学城、太湖科学城,积极打造国家级平台,建设一批全新体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载体,加快建设大科学装置、公共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生物医药、大数据、云计算、集成电路和软件等领域,建设一批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型企业。         技术服务。着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技评估服务机构发展,提供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评估服务。         双创服务。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构建更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推动我市创业孵化载体量质并举。持续完善科技贷款政策框架,进一步扩大政策性科技投资受惠面,强化对优秀人才、企业、创新载体的投资力度。         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实施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平台功能,引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服务和纠纷应对指导,搭建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树立知识产权国际服务集聚区范本。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市场调查、许可转让、价值评估、投融资等专业服务。         到2025年,力争科技服务业收入达25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25亿元,万企拥有知识产权企业数达1350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商务中介服务专业水平。         会计审计服务。鼓励世界知名、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落户苏州,积极培育苏州地区优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本地事务所发展为总部型事务所。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精做专,积极引进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发挥人才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法律服务。鼓励世界知名、全国百强律师事务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苏州,着力培育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生物医药、物联网等细分领域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推动苏州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聚焦自贸片区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各环节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产业园。         会展服务。深入推进虹桥—相城沪苏合作商务会展区建设,积极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立足苏州重点产业,打造一批集产品展示、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展览展示平台。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         到2025年,在苏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达3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800名,行业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律师行业事务所数量达500家,力争百人所达15家,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60家,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律所5家,律师总人数达10000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设计服务品牌影响力。         工业设计。持续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推动龙头骨干企业组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提升工业设计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储备一批中国工业设计优秀奖项目。         规划设计。探索成立市级设计研究平台,吸引优秀设计企业加盟,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孵化、成果展示和交易等中介服务。打造设计产业集聚园区,集聚一批涵盖规划、建筑、结构、市政、风景园林、建筑装饰等类别的设计大师、设计人才。尝试开办校企设计师联合工作营,在高校中培育优秀学生,优先给予本地设计院工作岗位或实习机会。         艺术设计。聚焦创意设计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设计,重点在广告设计、婚纱设计、家具设计、珠宝设计、服装设计等领域打造设计产业高地。推动家装设计规模化发展,结合数字设计、定制家居等理念,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做精做亮文博会、设计周等平台,聚合创意设计人才和产业项目。         到2025年,每年新增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60家,规上专业设计类企业营收增速每年保持在12%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规模效应。         人才服务。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发展猎头服务、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推动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业态提质增效。高标准推进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探索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外拓展劳动力资源输送渠道。         培训服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元化选学授课模式,大力培育金融、科技研发、软件、服务外包等重点服务业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以及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提升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8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10家。建成全国一流、国际影响的职业院校6所,打造现代化实训基地30个,遴选培育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12所,新增市级企业学院50个,培育市级优秀职教集团20个,形成10个左右职业教育集团品牌。(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质。         检测服务。实施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专项行动,以NQI基地建设为契机,做大做强生物医药、高低压电器、电子信息、平板显示、冷链物流等优势检测领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与重点产业链领域企业对接,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由事后质量管理深入到生产制造全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工业机器人、纳米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建设省机器人及智能加工装备质检中心、省纳米材料及微纳加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中心。         认证服务。推进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加大对新型认证、高端品质认证、重点服务认证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本地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认证资质,引导认证机构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项目储备。         到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累计认定数800家,建成各类检验检测省级中心25家、各类检验检测国家级中心20家;全市认证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18亿元,发证数量超6万张,从业人员超2000人,争取新增10个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苏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拓宽绿色低碳服务业务领域。         低碳节能服务。创新绿色低碳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等绿色服务业。培育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和高排放企业利用自身管理经验,整合设计咨询、安装运营以及售后服务等业务,逐步从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服务运营商发展。         绿色环保服务。增强环保领域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发展环境咨询、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审计等新兴服务。加快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在洁净技术重点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打造产业对接平台,推动成立环境第三方治理、再制造等产业联盟,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到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至5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3%,全市光伏、生物质等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提升至370万千瓦,累计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50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费导向型服务业推进工程。         10.推进现代商贸业态模式创新。         体验消费。开通品牌首店服务“绿色通道”,助力品牌首店、旗舰店、功能首店等落地和推广。开展新品首发首秀活动,探索举办时尚设计师大会、国际赛事首站等。深入打造“夜ZUI苏州”品牌,从夜购、夜食、夜娱、夜动、夜秀、夜读、夜宿、夜游八个维度深入挖掘消费潜力,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和供给。支持演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         新型零售。推进融入新技术、新理念,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实现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推进无人便利店、专卖体验店等项目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商圈,重点推动环金鸡湖、狮山商圈打造国际潮流消费、国际品牌消费、国际会展消费集聚区,推动古城(观前、石路、南门)传统商圈提质升级,集聚国潮品牌和新兴消费,打造文化商业中心。         线上商贸。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搭建智慧购物新生态,推动全市重点商超、特色街区实现数字化升级,开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沉浸式体验消费,升级构建在线医疗、在线交通、智能家居等消费新场景。加快传统批发市场数字化转型步伐,做优做强常熟服装城、吴江东方丝绸市场等一批具有苏州特色的批发市场交易平台。         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000亿元左右,网络零售交易额5000亿元,各类品牌首店、旗舰店或功能首店10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文化消费供给质量。         数字内容。强化数字技术在文化内容制作和文化项目建设中的运用。推动文化产业大数据应用,打造开放、共享的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文化产业大数据采集、整合、挖掘、分析、利用体系。鼓励对苏州文化典籍、艺术品、文物、非遗等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出版发行,加强《苏州全书》编撰过程中的数字技术应用,全面推进苏州文旅数字化建设。         苏工苏作。做强联合国“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擦亮“苏工苏作”金字招牌。加强对苏式工艺作法的保护传承,推动苏作项目数字化保护。加强苏作品牌建设,着力挖掘、萃取江南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打造苏作产业特色板块,培育苏作集市。聚合创意设计人才和产业项目,构筑传统工艺的发展新优势。         电竞动漫。依托全市电竞产业园、电竞场馆等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龙头骨干电竞企业、赛事运营企业,积极承办国内外知名顶级电竞赛事。以全市各类文化产业园为载体,引育国内外知名电竞动漫企业,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文化内涵的动漫游戏产品。         体育消费。系统优化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布局,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健身需求。推动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数字体育产业中心,努力培育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依托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县)区级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活力。         影视娱乐。依托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地等影视产业载体,打造国内知名影视制作产业集聚区。挖掘古城、古镇、古村、大运河等文化资源禀赋,着力开发实景拍摄地,打造文化旅游网红打卡地。在文化、体育、娱乐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以短视频内容生产为基础的MCN产业链。         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8个,打造全国体育精品赛事5个。新增文化产业营收不少于1500亿元,核心领域占比不低于40%,数字文化产业营收增速为20%。(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旅游康养特色化精品化发展。         旅游消费。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化旅游休闲体验新场景,开发园林景点、名胜古迹夜间旅游项目、沉浸式实景演艺项目、微旅行深度体验产品。加快推动“旅游+互联网”平台类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工业旅游品质。围绕乡村旅游、民宿民俗、农村电商、农业休闲等领域,发展都市农业,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更多新产品、新业态。         康养消费。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发展医疗养老联合体,实现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有机衔接。探索“康养+互联网”发展新模式,构建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康养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住宅小区拓展延伸。         到2025年,力争旅游总收入达3700亿元,康养全产业链上市(挂牌)公司达30家,养老机构总床位达65000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新兴服务业创新企业培育工程。         13.培育创新领军企业。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信息链、服务链,聚焦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生态位”企业,培育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创新领军企业。引导新兴服务业企业提升品牌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快向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创新领军企业。培育两业融合标杆,鼓励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强集成创新,提供从设计到运维示范引领的总承包服务和解决方案。到2025年,省、市服务业领域领军企业数量达80家。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典型2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高能级总部企业。         构建以高端新兴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总部经济集群,鼓励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财务中心在苏集聚,打造总部经济集聚高地。聚焦引育央企第二总部和长三角民营企业总部,鼓励现有总部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并购重组、增资扩产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发挥苏州最强比较优势,以更大力度引进和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推动机构落户与贡献落地“两同步”,打造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知名外资总部经济特色集聚高地。到2025年,累计认定市级总部企业30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新兴服务业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5.着力引育高端紧缺人才。         大力集聚具有创造力的人才,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标国际惯例、国内最优政策,深入落实优秀人才贡献奖励、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等激励举措。整合国际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办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赢在苏州”国际创客大赛等品牌活动。做靓苏州人才工作品牌,完善开放包容、鼓励试错、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系统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最优环境。到2025年,每年度入选市级以上双创人才600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多层次培育新兴领域人才。         全面壮大紧缺人才与技能人才队伍,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完善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加快培养集聚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型人才队伍。强化数字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国际学校平台作用,探索海内外专家柔性引进机制,打造2~3个数字经济领域高端人才集聚区。打造专业化“双创”孵化载体,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高品质建设人才社区。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新兴服务业创新载体推进工程。         17.提升楼宇经济和集聚区发展质效。         持续优化楼宇经济业态结构,提升楼宇经济品质,重点引进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持牌类金融服务机构、高端商务机构以及高附加值研发设计企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楼宇、专业楼宇、亿元楼宇,试点打造一批头部型、集约型、高密度的科技“硅楼”。推进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以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导向,加快服务业集聚区质态提升。通过优化布局和功能整合,进一步增强集聚区的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新兴服务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到2025年,累计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40家,提标升级新兴服务业创新集聚区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产业创新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         在承载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创新平台经济发展业态,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城市资源OS平台、城市智算公共平台等数字底座重大平台。面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的产业服务创新平台。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专业服务平台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惠及面广的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围绕关键技术领域,加快建设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量级科技转化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平台化转型,加快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到2025年,累计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1个,累计建设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新兴服务业创新生态营造工程。         19.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加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对新兴服务业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对新兴服务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服务业企业通过登陆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有效支撑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00亿元,新增新兴服务业上市企业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营商环境优势。         围绕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优化法人服务总入口“苏商通”,集成新兴服务业相关政策和服务,让法人只进“一个入口”就能高效办理“一批事”,实现营商惠企。打造“一企一码一库”,推广“苏商通”法人码应用,提供“码上授权”“扫码取号”“扫码亮证”等便捷服务。建设B2B服务专区,为服务业市场主体搭建合作桥梁。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精准解构、智能匹配和主动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全面对接国家战略构建服务业开放新格局,放大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作用。进一步深化中新、中德、中日、两岸等重大开放载体平台建设。加大对新兴服务业重大创新成果、重大创新活动、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力度,营造创新社会氛围,推动更多头部企业、优秀人才、高端平台、优质资本在苏州融合汇聚。(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牵头推进落实具体工作。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制定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监测评价办法,重点评价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5行动方案年度完成情况,发布年度评价结果。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形成协调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更好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         附件:         1.苏州市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2.苏州市2022年推动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清单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5657 585960 >> 末页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