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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资金(标准化人才)
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期限内新获批的担任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所在企事业单位。
扶持政策
资金奖励
对当年度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所在工作单位,给予30万元资助;
对当年度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所在工作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
对当年度担任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所在工作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