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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标准研制)
标准制修订项目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规范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
2 | 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3 |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 |
4 | 2021年5月31日前,已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对团体标准实施良好行为评价且评价结果为通过以上的,并经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团体标准。 |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1、提高苏州市的国际竞争力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项的资助。
2、主导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的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的资助。主导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的资助。
3、对于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对团体标准实施良好行为评价且评价结果为通过的,并经社会团体所在地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团体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2、主导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项的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的资助。主导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2万元/项的资助。
3、对于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对团体标准实施良好行为评价且评价结果为通过的,并经社会团体所在地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团体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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