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受理2013年度园区科技保险费补贴业务,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是注册在园区,上年度净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符合园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企业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科技保险主要采取后补贴和分类补贴的方式,具体包括:
  1、对科技型企业支付的保费给予30-50%的补贴,单个企业提供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险种及补贴比例详见附件);
  2、投保险种符合《关于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12〕23号规定。
  3、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项目仅限缴足全部保险费,且保险合同到期日在2013年度(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到期的保险合同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内容须完全一致。
  (一)网上系统填报
  1、请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点击登录“企业服务平台”,或者直接打开网址http://smes.sipac.gov.cn/login.aspx 进行登录。
  2、科技保险备案
  登录企业服务平台成功后,空间首页左侧菜单第二部分为数据中心,请点击进入“数据中心--数据报送”,请完成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企业财务信息的备案工作。
  ①企业财务信息:请报送2012年年度财务数据,并上传年度审计报告附件(如果该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报送并审核通过,则可跳过);
  ②科技保险信息:请报送科技保险信息。本次补贴范围为终保日期在2013年度的科技保险费用。
  3、科技保险补贴申请
  备案审核通过后,请在空间首页左侧点击“资金申请-科技发展资金申请”,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拨付计划切换”,选择第四批,在科技保险费用补贴模块,点击资金申请,完善申请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递交
系统填报完成后,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园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申请表模版参见附件,请依据资金系统填写企业投保情况,数值和顺序均保持一致);
  (2)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以及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高企认定证书、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复印件。
注:
  ①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
  ②线装或胶装,请勿用塑料夹;
  ③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窗口:2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电话 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林重阳67068026 冯亚婷 67068013
  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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