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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16〕107 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壮大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苏人发〔2004〕38号)、《江苏省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管理办法》(苏人通〔2003〕81 号)的规定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7 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算〔2017〕19 号)的要求,现就2017 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总体要求,认真制订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为科学合理衔接上一年度博士后相关资助工作,本年度申报人员的范围是2016年3 月31日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申报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日常资助的,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非企业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为扩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面,已经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的人员,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一般不予重复资助。
  四、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7 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有关规范资助经费拨付的要求,2017 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资助工作开展一次。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同时线下要将纸质申报材料报设站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具体网上申报流程可查阅江苏省博士后网()下载专区的《江苏省博士后专项资助申报流程》。
  五、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请于2017年5月4日前(周四)下班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推荐材料的纸质档(《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表》、《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1号窗口,同时将电子档申请表发送至jmx@sipac.gov.cn
  六、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蒋梦溪   0512-67068030
   苏州市人社局                   徐国明   0512-65210131
   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韩华     025-83236190
   系统技术支持                   师小丽   025-5233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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