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简称“省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或《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与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较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支撑体系: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或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优势学科,在所属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
  (3)技术基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在同行业或学科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研成果。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
三、申报程序
    请拟申报的单位于3月29日前申报汇总表发送至 yf@sipac.gov.cn ,待苏州市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文件通知,一个法人单位每次申报1个。
  3、申报编制《2017年江苏省XX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一式4份(编制大纲见省发改通知附件1,附电子版)。
  4、填报《2017年江苏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并附光盘1张)。
请严格按照省发改申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以免返工或延误。

联系人: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