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7年度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2017年度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农业企业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关键问题,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进示范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程序
  2017年苏州市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分为“项目入库申报”和“后补助资助申报”两大部分。
(一)项目入库申报
  1、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申报单位根据苏州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项目技术研发方向。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0个月。本次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不早于2015年1月1日。
  3、项目入库实行常年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信息表,上传“项目考核指标表”(见附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一式2份(订书钉装订或胶装订),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本计划指南代码为:220101。入库为常年申报。
(二)后补助资助申报
  1.申报对象:已经入库且承担项目已实施结束的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限报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1项。已获财政支持的在研项目和已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申报后补助资助。
  2.申报流程:对于已经入库且实施结束的到期项目,企业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提交项目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鼓励企业提交项目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请申请评估的单位于4月24日前网上提交评估申请5月2日17:00前完成网上评估申请5月6日前将申请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三、项目评估及资助额度
  1.项目评估:项目评估实行集中评估。市科技局对企业申请后补助资助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包括书面集中评估和现场检查评估两部分。
  2.资助额度: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在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后补助方式支持。单个项目的市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且不超过10万元。
四、有关要求
  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申报单位以单位信用担保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项目实行抽查制,一旦发现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列研发投入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失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殷俊 67068005
    网络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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