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园区金融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调动园区金融类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在区内营造活跃的金融创新氛围,全力推动园区打造苏州区域金融中心高地,园区拟启动2015年度园区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园区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担保、典当、小贷、融资租赁、保理、备案股权投资机构等各类金融服务企业;开设金融专业的高等院校等。
  二、可申报项目
可根据年度创新情况申报产品奖、机构奖和环境建设奖。具体包括:
  1.产品奖:由园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及其他各类相关机构、部门研究开发,为市场提供性能、质量更好的新工具、新业务、新服务,申报的项目应已在园区应用并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并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是各类机构、部门之间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预期可对园区金融产业发展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的项目,原则上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并可由合作任一方提出申报。
  2.机构奖: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或改变机构组织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的金融制度创新或金融组织创新。原则上应是获得监管或主管部门认可出台的新制度、设立的新机构或新部门。
  3.环境建设奖:在丰富和优化园区金融生态环境、活跃园区金融文化、推进金融服务行业自律发展、维护园区稳定金融环境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三、申报材料
  填制附表《园区金融创新奖申请表》,并附其他所需的奖励、行业比较、市场推广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并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份。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在2016年1月3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档(可发邮件)递交到园区财政局(金融办)金融发展处(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联系人:彭磊,电话66681196,邮箱pl@sipac.gov.cn
      王前,电话66681173,邮箱wangqian@sipac.gov.cn

 

园区财政局(金融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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