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实施首批江苏“1+30+300”工程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落实《江苏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苏政发〔2016〕10号)、《关于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61号)以及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省经信委联合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启动实施首批江苏“1+30+300”工程。通过首批工程的实施,推动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工业智能技术在省内企业广泛应用,打造江苏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标杆,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助力制造强省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首批江苏“1+30+300”工程,主要是推进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与省内30家两化融合服务机构、300家制造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筑全服务链体系,培育高水平服务机构,支持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销售经营、供应链等各个环节的互联网化和智能化水平。阿里云主要为企业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一是企业公有云服务,帮助企业重构信息系统。帮助企业将人力、财务、行政等管理系统迁移上云,利用中间件重构企业IT系统;支持企业研发设计、ERP、供应链等生产系统上云,引入安全可靠的公共云计算,对原有系统和平台进行互联网化升级改造。
  二是企业大数据服务,实现数据驱动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设备监测和故障诊断、产品质量分析、良品率提升等工作。从而帮助企业精益化管理设备、改进工艺流程,挖掘企业生产数据潜力,实现降本增效。
  三是产供销平台服务,打通企业经营全渠道链。依托云计算和中间件能力,帮助企业构建一体化电商平台、渠道管理、CRM系统等;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通企业内外部数据和网络,完成相关数据的整合和利用,构建企业经营智能化全渠道链。
  四是工业互联网应用,推进企业智能制造。利用阿里云的IOT(物联网)套件、分布式数据库等技术,帮助企业实现企业设备互联、管控系统集成、数据综合利用,推进智能计划排产、智能生产过程协同、智能设备互联互通、智能生产资源管控、智能质量过程控制、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决策。
二、对象要求
1、30家服务机构

  遴选范围:省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省企业互联网化发展优秀服务机构、重点工业应用软件企业,以及阿里云授权服务商。
  遴选标准:愿意参加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组织的云计算、中间件、安全和大数据集中赋能培训,每家需有3人逐步通过阿里云的acp认证(初始阶段可以先有1人);在行业或本地区,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和客户基础。
  机构职责: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及项目实施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根据签约项目情况,与阿里云共同开展云诊断、云培训、云解决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营维护等多种类型的市场服务。
2、300家制造业企业
  遴选范围:具有明确的互联网化转型升级的意愿,并具备一定两化融合工作基础;优先考虑行业或区域内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国家、省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
  项目领域: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推进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管控集成化、购销经营平台化、制造服务网络化等互联网化升级计划,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项目,重点是阿里云提供的企业公有云服务、企业大数据服务、产供销平台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四个方向领域。
三、工作程序
  1、对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推荐情况,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支持下,深入意向合作服务机构和项目实施企业,开展项目辅导和商务洽谈工作。
  2、签约。省经信委组织首批江苏“1+30+300”工程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并向社会发布工程项目名单。
四、支持政策
  省经信委在今后三年内的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对入选首批江苏“1+30+300”工程的项目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为合作服务机构提供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平台支撑等支持;为工程实施企业,提供优惠的云计算、大数据资源采购价格。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江苏“1+30+300”工程项目计划表》(见附件),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盖章)报送至现代大厦17楼,并将相应电子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2、本通知及相关材料,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系人:王润超
联系方式:0512-89167102,18896973307
联系邮箱:wangrc@sipac.gov.cn

附件:江苏“1+30+300”工程项目计划表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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