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苏州市科技人才专项(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继续择优支持具有创业激情的科技创业团队,引导促进更多创业资源向初创企业集聚,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全年立项资助200个项目左右。现将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支持符合苏州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种子期企业类
  主要支持已在苏州注册企业创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3年1月1日后成立);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截止2015年底);
  3.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 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和主要股东。
  (二)创业团队类
  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但尚末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已有较为充分的创业筹备,创业条件较为成熟;
  3.申报主体应为拟创业核心团队,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领衔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领办)人和主要股东。
  三、扶持政策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按照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实施细则,给予5-10万的创业补助、20-50万的项目资助,并可由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培育。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
  本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由创业团队及项目(拟)落户地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创业团队或种子期企业登录“苏州科技金融超市”()平台注册后,进入相关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创业团队及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申报,提出创业培育需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申报遴选平台。尚末确定落户地的创业团队,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申报。
  2.申报材料
  种子期企业需提供: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章程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5月)、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创业团队需提供: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以上两类项目皆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需要胶装。
  3.网上系统将于6月1日开放。
  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时间:6月20日-7月20日17:00。
  4.纸质材料受理时间:7月20日截止。
  五、相关事项
  1.尚未落户的创业团队入选立项后,须在一年内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等工作。逾期未落户的,视为自动弃权。
  2.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积极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引进培育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对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已获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立项的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团队及项目同一年度不能兼报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4.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联系方式:
  综合服务热线:4009-360-360
  市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69330075
  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处 65233508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66682178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7068000 67068025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