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发改委将继续开展2016年第二批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简称“省级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原则上每市每次申报省级创新平台3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不超过5个。
  请计划申报的单位8月11日前填写附件《2016年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发送至hej@sipac.gov.cn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王颀6668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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