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11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受园区科技局、地方局委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其中3类项目的申报(新兴产业领域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新兴产业配套项目、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重点支持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四大产业跨越发展工程以及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的60%以上应用于扶持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投资、倍增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产品产业化及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2、支持我市产业基础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主导产业,通过技术改造、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为新兴产业配套等途径,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详细内容见《2011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二、申报事项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4)前三年度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5)《项目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与当地经信、财政部门在申报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单位联络人以备查。

2、申报项目须对照《项目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分别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原则上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1)新产品产业化项目:需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或申报受理复印件);2010年1月1日以后的省级以上查新报告;新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证书等必备附件。

(2)新兴产业配套项目:2010年1月1日需购置和引进设备金额合计在200万元以上.

(3)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机构或实体应在苏州市人民政府命名的“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范围内,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企业化运作,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

3、6月14日前,计划申报的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业务办理——业务申报——科技项目——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在附件上传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档。

4、6月17日前,申报材料用A4纸规格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32、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

园区科技局

新兴产业领域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李江66680915

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周全66680916

园区地方局

新兴产业配套项目:邹文浩666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