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创意设计企业培育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创意设计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创意设计企业,现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创意设计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意设计企业主要包括: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设计四类。其中,广告设计主要是指提供广告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的企业;建筑设计主要是指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体育娱乐休闲工程、室内装饰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主要是指提供工业产品设计的企业;专业设计主要包括提供时装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饰物装饰设计、美术图案设计、展台设计、模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在园区开展与创意设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申报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评选的原则,分为一类培育和二类培育两种形式。
二、申报条件
(一)广告设计类
1. 一类培育:取得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
2. 二类培育: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二类培育: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拥有独立的设计部门,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或设计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40%;
(3)近三年为不少于10个品牌提供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服务,或设计作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
(二)建筑设计类
1. 一类培育:取得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
2. 二类培育: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二类培育: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拥有独立的设计部门,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或设计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50%;
(3)近三年累计承接业内知名度高、认可度高的项目不少于2项,或设计作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三)工业设计类
1. 一类培育:获评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2. 二类培育: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二类培育:
(1)设计服务收入占企业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2)拥有独立的设计部门,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或设计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40%;
(3)近三年累计承接业内知名度高、认可度高的项目不少于2项,或设计作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
(四)专业设计类
1. 一类培育:取得国际或国家级重要荣誉称号的企业。
2. 二类培育: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二类培育: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拥有独立的设计部门,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或设计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40%;
(3)近三年累计承接业内知名度高、认可度高的项目不少于2项,或设计作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一类培育的企业:
1. 创意设计企业培育申请表;
2. 相关资质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二类培育的企业:
1. 创意设计企业培育申请表;
2.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在职员工证明、设计人员名录等;
3. 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4. 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2025年4月30日申报截止。 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创意设计企业培育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张老师67068122,许老师67068015
园区文体旅游局: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