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 人才综合奖励( 非金融机构 )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园工〔2021〕15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聘雇的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外国专家、技能人才,按程序认定后,根据名额分配,给予其个人综合奖励。现就人才综合奖励(非金融机构类)个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人才应在通过当年度企业撷英资质认定以及评审认定的单位中连续从业满12个月,且在该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达40万元(含)及以上(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与单位依法签订期权激励协议(载明期权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要在系统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1. 申请人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时间需覆盖2023年10月-2024年9月)。申请人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劳动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2.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个税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从2023年10月-2024年9月,需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的品目名称仅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偶然所得”、“劳务报酬”、“股权分红”等产生的税金均不能计算在内。申请人可以携有效证件至园区税务大厅自助打印,也可以从“个人所得税”APP的“证明开具”→“纳税记录开具”中生成);
3.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工薪收入银行流水(税后工资的银行交易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9月);
4.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工资单(模板参见附件,模板中月度对应完税证明中的“税款所属期”)。
5.如申请人12个月内工资薪金收入未达40万元,且与单位依法签订期权激励协议(期权,非股权),需提供载明期权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期权激励协议扫描件。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单位通过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http://tsc.sipac.gov.cn/one/)进行网上申报,点击企业撷英→人才综合奖励申请(非金融机构申请)。按要求进行人才信息的完整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单位已分配名额可在申报系统的“基本信息”-“企业中人才名额”进行查看后,点击“添加人才信息填报”。
(三)认定程序
1.网上初审。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2.线下认定。组建由人社局牵头,经发委、科创委、金融发展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认定。
3.会议审定。奖励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并进行资金拨付。
四、其他事项
1. 工薪收入仅包含“工资薪金收入”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包含股息、分红等其他任何种类的收入及缴纳税金。
2. 工薪收入需要为交易时间在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银行到账工薪(及年终奖)金额,以及税款所属期在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期间在园区缴纳工薪(及年终奖)产生的税金。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骗取奖励等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热 线 0512-67068000
倪老师 0512-65223567
蒋老师 0512-6706803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