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生产制造《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应向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表格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中央企业集团所属企业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请。
申报方式:
1、电子材料: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请申报单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递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4号窗口。
电子版、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17:00
(二)推荐单位审核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按要求对本地区或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审查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三)部门复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并按装备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5年。
三、申报要求
(一)装备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维护好政策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