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园商[2022]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66680916、66680940(异议、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125(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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