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苏园工〔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园工〔2021〕158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人才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在园区工作。具体包括:
1. 《优化人才服务若干措施》中规定的A、B、C、D类人才;(见附件3)
2. 《金鸡湖人才计划》中具有境内博士学历学位或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30日。
2.申报方式:
电脑端:符合条件的人才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服务一网通办(https://tsc.sipac.gov.cn/one)人才服务-->面向人才-->子女入学-->人才子女学费补贴-->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子女就读园区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点击底部“在线办理”。
手机端(本路径只适用于身份证用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微信搜索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小程序首页,点击热门服务下的“人才服务”,选择人才服务-人才子女学费补贴,点击底部“在线办理”进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3.材料要求:
(1)基本材料(均需要提供):
l 入学(入园)子女的户口本或护照:如为中国籍,请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如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l 入学(入园)子女出生证明。
l 家长(即人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如为中国籍,请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如为外国籍,请提供护照。
l 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的学费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上的抬头或者备注需要为人才子女姓名,或人才姓名,或人才创办企业名称(如果人才是股东,请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和发票合并上传)。
l 2023-2024学年学生在校证明(参见附件2,系统中也已上传模板,请申请人下载模板填写完毕后交由学校盖章)。
l 人才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外籍人才注意户名大小写字母及是否有空格)、开户行(请具体到分行或支行)、账户号码。
(2)人才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l A-D类人才:领军人才系统自动匹配信息,非领军人才类别需要按照系统提示,先完成人才认定。
l 学历人才: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截图,或国(境)外学校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可用)。
(3)创业就业证明材料(选择其一提供):
l 在园区创业的人才,如人才为法人,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如人才为股东,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l 在园区就业的人才,请提供与目前在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的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请提供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参保证明不能只有养老保险或者是住房公积金),以及最近6个月的苏州工业园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审核认定
1.网上初审。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照申报要求,对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上级复核。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园区组织部对初审通过的人才材料进行复核,形成补贴名单。
3.补贴拨付。2024年12月进行拨付,补贴金额在扣税后直接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补贴标准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出现如下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400-8696-086进行调整:领军人才实名认证登录后无法直接发起学费补贴申请;人才的银行账户名与基本信息中的中英文姓名均不一致。
3. 针对外籍人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电脑端注册登录时,请证件类型选择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进行线上注册,证件号码为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号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号。
4. 若尚未注册一网通办个人用户,建议优先选择支付宝登录。若无支付宝,请点击“注册”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注册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一网通办技术支持咨询:0512-66680236、邮箱webmaster@sipac.gov.cn。
5. 信息填报完毕后,请在初审期结束前随时登录系统查看系统审核情况,如被退回,请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六、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咨询电话:热 线(0512)67068000
蒋老师(0512)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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