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园区、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工业企业。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锌冶炼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条件、范围按照附件《通知》要求申报。
(二)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条件、范围按照附件《通知》要求申报。
(三)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一)电子材料
1.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申报
拟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通过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分类填报申请报告(见《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 企服网站申报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中心——业务征集平台,选择 “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重点用水企业、 园区水效领跑者的通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上传完整申报报告(见《通知》附件: 1、2)及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文档),申报材料需与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保持一致。
(二)纸质材料
无需等待系统审核即可递交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件需一致,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平装订或胶装。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4号窗口。
电子、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7月26日17:3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67068000、67068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