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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绿色工厂(第四批)、绿色工业园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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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报送截止
2024-01-16   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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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绿色工厂暨第一批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园区)自主申报、各市推荐,厅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题会审和厅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427家企业为2023年(第四批)江苏省绿色工厂、19个园区为2023年(第一批)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制度

  经发委将督促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每年制定落实绿色化工作年度目标及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园区)持续保持并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含国家级)内企业(园区)的2023年度总结及2024年度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送经发委(含2023年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报送方式: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绿色制造名单(含国家级)内企业(园区)的2023年度总结及2024年度计划汇总表——上传excel表单即可。

二、加强动态监督管理

  经发委将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相关企业按要求及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要组织现场评估,对不再符合评价要求的企业(园区),经发委将及时将情况反馈我厅。对未按动态管理要求填报和绿色化水平提升不明显的企业(园区)将被降级直至剔除名单。截止日期2024年3月1日

三、联系电话

  热线 67068000

  企服二处 67068014

  经发委 666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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