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一批)申报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22〕44号)(下称《若干措施》),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一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初审、审计等必要程序后,拟对符合“鼓励平台建设”“ 鼓励品牌打造”“ 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鼓励“5G+工业互联网”发展”“ 鼓励制造服务业有效投入”条件的新华三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等182个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奖补,现将申报结果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园区经发委。

  联系电话:66681023、67068037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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