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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10-19   申报截止
2023-10-19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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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深化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的通知》(苏质发委〔2023〕1号)文件和2023年全市“质量月”活动部署,进一步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动企业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由产品到产业的全面质量提升,宣传展示我市各行业企业积极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工具和方法,实施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做法及成效,决定开展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各类大、中、小型(含外资)企业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含QC小组成果)。

  (二)所申报的成果选题要有针对性,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经过PDCA循环,推动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结合形成竞争优势,并且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效益。

  (三)可公开发表的优秀成果,不涉及相关保密限制。

二、评选时间

  2023年9月—12月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开展:

  1.申报:即日起至10月19日,填写《2023年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申报表》(附件1),完成《2023年度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报告》(附件2)。

  2.初评: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者提供质量微创新成果的文字材料进行材料评审。

  3.终评:组织专家评委对通过初评的质量微创新成果进行终评,终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此次活动由苏州市质量学会具体承办。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要求

  请参赛对象于10月19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枢纽平台——市场监管局业务征集——“2023年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活动申报”版块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具体包括:1.申报表WORD版;2.申报表单位盖章的PDF版;3.2023年度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报告WORD版;4.2023年度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报告盖章PDF版。

五、表扬推广

  此次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奖的优秀成果及单位进行表扬,对企业质量创新先进经验和实践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夏 芳 67068501

  倪兴明 67068125

  王 韵 67068027

  园区市场监管局

  仇 慧 66681253

  金筱青 6668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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