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显示行业应用示范案例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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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申报截止
2023-09-1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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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新型显示行业自主创新活力,推进新型显 示融合应用创新,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现面 向全市各行业公开征集新型显示应用示范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面向新型显示重点应用场景,聚焦超高清、OLED 柔性技术、智能可穿戴显示、Micro-LED、低温多晶金属氧化物(LTPO) 技术、裸眼3D 等先进技术,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能复制推广的优秀应用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如下:

  (一)工业生产领域。聚焦工业生产、节能减排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设计、制造、运维、培训、营销等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特别是在工业可视化、工艺监测、缺陷检测、定位引导、人机协作、机器人巡检等方面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二)文化旅游领域。聚焦文化场馆、演出场馆、旅游场所、特色街区、主题公园、商业空间等场景,尤其是在行前预览、虚实融合导航、导游导览、艺术品展陈、文物古迹复原等方面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三)教育培训领域。聚焦中小学、高等教育、职业学校等领域,尤其是在课堂、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四)体育健康领域。聚焦户外与室内、有氧与无氧、单人与多人、休闲与竞技等体育场景,尤其是在赛事、训练、大众健身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在医疗影像与设备、内窥镜、术野摄像机、远程医学系统、医学教育、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五)商贸创意领域。聚焦线上线下联动的商贸活动,尤其是在智慧商圈、智慧家装、虚拟看房、大型会展、时尚创意、视频会议、远程办公、外卖零售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六)演艺娱乐领域。聚焦广播电视、互联网电视、网络视听、数字演艺直播、内容制作、网络展演等场景,尤其是在舞台艺术、民俗节庆、戏曲综艺等优质资源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在游戏、剧本娱乐、直播等场景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七)安全应急领域。聚焦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尤其是在安全应急演练、智慧警务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安防监控升级、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方面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八)智能交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交通管控、交通智能化等领域,特别是在图像传感器、车载屏幕、车辆识别、抬头显示、人工智能管控系统等方面的新型显示技术应用。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苏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 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新型显示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 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 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推荐单位填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申报书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汇总表一齐送至园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建屋大厦1221室)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显示行业应用示范案例征集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6686929、67068000

四、 成果推广

  (一)开展宣传推广。借助各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扩大优秀案例示范效应,助力融合应用复制推广。发挥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多形式、多角度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支持示范应用。对应用效果好的典型技术和产品推荐 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秀案例向省部级相关征集活动优先推荐,扩大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市场影响力。

  (三)加强政策支持。对本次入选的市级优秀案例,园区将给与一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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