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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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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申报截止
2023-08-22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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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两大方向,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创新信息消费场景,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示范内容

  (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且通过多元化的网络服务连接消费者和生活服务行业,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是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应用智能感知设施、5G+XR、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内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生活空间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的消费载体,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专业运营能力和持续投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消费体验商圈、信息消费体验街区和信息消费体验店等,其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申报方式(两个平台均需报送)

 (一)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申报

   需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企服网站申报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申报材料与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保持一致。

  (三)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将不接收)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2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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