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仅工业类)。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7月12日前,完成申报初稿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按附件2初评方法和附件3申报格式要求上传完整材料(包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如需提供一对一辅导请提前预约。
2、7月18日前,完成正式材料递交
待审核通过后系统上传盖章版正式材料,并完成纸质递交。
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3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一份,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对于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还需于8月10日前完成省级系统的市级推荐(待市局线下复核通过后再通知提交):
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 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填报说明参考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省级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需获得市级1年以上(要求2022年8月10日前认定),请还未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切勿直接申请省级;
2、园区系统模板带有评价打分表(仅工业类),请企业根据评价数据自行打分并上传(原则上要求初评得分需达到65分),最终得分以省、市评价结果为准;
3、申报企业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许 春 67068015
姚 飞 67068017
陈 翠 67068216(辅导预约)
园区科创委:
刘 娟 66681655
邹和成 66681681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