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6-25   申报截止
2023-06-25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为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结合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打造我市制造业品牌,提升我市标志性品牌的影响力,现组织开展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登峰成效明显地区遴选及“苏州制造”品牌培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

  “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是指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制造业标杆企业,在国际、国内行业中处于发展优势地位,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 总部设立在苏州的企业。

  2. 有自主品牌,商标注册满2年,且有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3. 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具有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 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5. 企业所属产业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集群领域,企业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

二、建立“苏州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库

  建立“苏州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有目标、有重点、分层次精准指导培育(培育条件相对遴选可适当放宽,培育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只需按照要求在系统填写汇总表即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系统申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关于开展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参照申报书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材料按照要求盖公章,复印章无效,需加盖骑缝章)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申报材料窗口将直接退回不接收。)

  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和登峰成效明显地区遴选工作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6月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纸质材料修改电子材料需要同步修改。)

四、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1013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