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预征集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5-22   申报截止
2023-05-22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2022年,苏州自贸片区已组织开展了两批次省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申报工作,对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制度创新探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根据市商务局通知,2023年(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计划对各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固定资产投入和平台运营直接投入予以支持。为掌握平台项目库,辅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启动2023年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预征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支持方向。本次征集活动聚焦苏州工业园区各创新主体在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贸易投资、优化营商环境、金融等领域推出的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苏州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最佳合作伙伴或获得省级以上示范推广的平台。

  2. 支持内容。对苏州自贸片区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10月-2023年9月期间的固定资产投入和平台运营直接投入予以支持,包括专业设备和基础性、专业性软件购置费、专利使用费、平台设备和系统运行维护费等,不含基建和人员工资奖金。(目前尚无投入,但在2023年9月前有投入的平台也可申报。)

  3. 支撑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验收报告、财务入账记录等(详见附件1:《2022年省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市场主体、社会团体组织等,且需符合如下条件:1)申报单位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2)在苏州工业园区内登记注册;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报送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和企业请于5月22日之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省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预征集”,根据要求提交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四、联系方式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66680943

  附件1:2022年省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附件2: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预申报表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活动预告

  为更加精准筛选出符合自贸区制度创新和公共服务属性的平台项目,强化项目辅导,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将联合企服中心于6月下旬组织项目评审工作。以“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现场辅导”的形式推介创新成果,各平台相关负责人从创新性、实践效果等维度介绍项目进展情况,专家评委团对项目进行点评。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