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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正版正货” 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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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申报截止
2023-05-2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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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增强我市企业法律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实施2023年“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开展“正版正货”街区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各县级市、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商业街区(商场、市场),或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或服务具有一定特色的商业街区(商场、市场)的管理经营机构,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报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申报人业务活动中守法诚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抢注行为。无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活动的行为。

  (四)申报人经营或业务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五)申报人能自觉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

   贯彻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 4035-202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商贸流通领域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具体包括: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团队。设立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2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规划、执行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持续开展“正版正货”工作。

   2.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引导商户(企业)共同遵守和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商品准入、索证、检查、纠纷调解、信用管理等制度,与商户(企业)签订“正版正货”承诺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平台,畅通知识产权举报和维权渠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用档案,对于发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商户(企业)进行曝光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退出机制。

   4.开展优质商户(企业)培育和认定。制定优质商户(企业)认定、管理和考核办法,将“正版正货”四项承诺执行情况融入考核办法,培育和认定一批“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在街区主要入口和通道、商品柜台、陈列架等展示区张贴街区统一印制的“正版正货”承诺和标志。

   5.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新品上市、促销等时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宣传。公示“正版正货”四项承诺,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线上和线下宣传。每年至少举办2期针对街区商户(企业)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

   6.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监管。定期对街区(市场)内商户进行知识产权巡查,积极防范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移送侵权假冒线索,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知识产权咨询、接收和处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

   7.建立知识产权顾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或顾问制度,聘请相关法律专业人员或专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纠纷处理等咨询服务。

   8.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街区商户的信息登记、在售商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录入与管理、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查询等功能,有效预防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

   9.推进软件正版化。推进本街区完成软件正版化建设。

  (二)绩效目标

   1.经过专家组验收,基本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实体市场提档升级,消费者满意度和商户信誉度大幅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申报内容应确保一致。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苏州市保护促进服务管理平台”(http://58.210.114.54:8090/DreamWeb/ctrl/login)报送。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应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一式一份),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市场大厦2F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进行初审,5月26日截止受理。

  (二)申报人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任务书附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1.可以说明本单位“正版正货”工作状况的有关材料。

   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程序

  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上报。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市局经过审核、评审后,公布入选项目,并下达相应支持经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计划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二)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承担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止其项目,采取措施收回市拨经费。

  (三)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项目任务是市市场监管局知识目承担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刘老师 67068221

  许老师 67068015

  园区科创委:

  蒋老师 66681673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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