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 2023年度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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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企业申领截止
2023-05-17   企业申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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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公布2022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 —2022年度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本年度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5月4日—5月17日。所在单位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领人就近月份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区县初审:5月4日—5月22日。

  3.市级复审:5月18日—6月9日。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企业仔细核对《附件: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申领名单》,如有疑议,请尽快与我们联系。请申领单位务必在5月17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交材料。

  2.2021—202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通知发出(2023年5月4日)前已离职的,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进行离职操作。在新单位资质和申请人条件满足当年度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该人员可至新单位重新申报,入选后方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如果系统中不进行离职操作,该人员将无法从新单位重新进行申报。

  3.社保证明需体现单位名称、受资助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缴纳月份、社保部门的公章等信息。社保证明须提供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电脑端)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手机端)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证明的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3年4月,请出具近12个月缴费记录;如存在代缴情况,还需提供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不可仅提供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4.如受资助人入选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苏州工业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并获批资助经费,按照同类资助经费就高不重复原则,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资金中区县配套资金将扣减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苏州工业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所获批资助经费。

  5.受资助人应对申报及申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在资助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分别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受资助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资助资格;(2)受资助人在企业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当年度补贴。

  6.补贴资金通过所在企业划转至受资助人。受资助人所在企业负责资助申报、资金分发及后续管理等相关事宜。若有虚假申报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企业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热 线     0512-67068000

                   姚雨晓     0512-67060116

                   蒋梦溪     0512-67068030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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