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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入库(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服务进口业务)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3-31   申报截止
2023-03-31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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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8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 号)和《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 130号)要求,现将组织2023年江苏省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入库工作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支持企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服务进口业务。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且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当年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 业务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单项业务额不低于30万美元。

  (五)符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明确的具体要求。

三 、基本申报材料

  (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经营者信用报告。

  (四)符合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附件3-2,表格中业务领域和企业已开展业务情况需要按照要求阐述)等具体材料。

四 、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用管理。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主体对自身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须签名、盖章,

  (二)对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收回已补贴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度江苏省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入库(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服务进口业务)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技术支持4008696086。

  (二)提交纸质材料:将请按照附件指南对应材料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编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每页盖章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

   1)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否则不接收。

   2)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不可以使用签名章;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原件;申报材料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若材料过少,不需要做书脊但是需要在封面写清楚各项事项;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和彩印都无效,同时需加盖骑缝章;外文申报材料必须对主要部分进行翻译。

  (三)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均为2023年3月31日(周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六、咨询电话

  67068000 、67068037 、666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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