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11-30   申报截止
2022-11-3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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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扶持范围、申报条件、资助方式及标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

  11月3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 电子材料

  各申报单位通过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官网(网址:http://jsgd.jiangsu.gov.cn)“政务服务”子栏目下“发展项目库”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同时需通过园区系统申报: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2年度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材料一式三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张老师67068122

  许老师67068015

  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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