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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10-17   申报截止
2022-10-1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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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等6类22个具体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发掘推广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在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以及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或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或省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类验收的项目;三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二、申报方式

  1.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按附件申报书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将不接收)。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均为:10月17日

四、联系电话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14

  经发委:666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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