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9-30   线上申报截止
2022-10-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2-09-30   线上申报截止
2022-10-0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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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2021年5月以来,省工信厅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CDO”)制度,遴选企业进行试点,对提高企业数据战略意识、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模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更多企业引入CDO制度,现组织开展省第二批企业CDO制度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

  (一) 试点时间

   自公布入选之日起一年

  (二) 试点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且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DCMM2级及以上等级的贯标企业、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

   2.企业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3.参考《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附件1),形成本企业CDO制度建设方案。

   4.能够在公司决策层设置CDO岗位,人选由公司副职及以上领导担任,每家企业可推荐1人。

  (三) 申报流程

   1. 线上征集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江苏省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选择子类:第二批试点企业申报——填写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2. 纸质材料递交

   请征集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过期不候。

  (四) 支持安排

   省工信厅将定期组织专家到试点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咨询服务;建立全省企业CDO人才库,适时对CDO进行培训,开展相关研讨活动,帮助CDO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 开展试点企业优秀案例征集

  (一) 案例征集对象

   已列入第一批CDO制度试点的企业。

  (二) 案例主要内容

   1. CDO制度建设背景、目标。

   2. CDO制度建设的主要推进举措。

   3. CDO制度建设成效。企业开展CDO制度试点后,在数据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级数据驱动决策建立、数据文化构建和创新、数据业务增值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管理、数据安全、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交易、数据产权、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定价、数据资产会计确认、数据要素统计核算、数据收益按劳分配等)的成效,可以具体案例、数据进行说明。

  (三)案例编写要求

   请申报企业自拟标题,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详实、配图清晰,字数不超过5000字。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相关媒体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征集流程

   1.线上填报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17:00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江苏省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选择子类:试点企业优秀案例征集——上传CDO制度优秀案例材料。

   2.纸质材料递交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CDO制度优秀案例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过期不候。

三、 联系人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2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4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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