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9-23   申报截止
2022-09-2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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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年度计划共认定3000名紧缺人才,其中,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300名左右。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机构,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 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符合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 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 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2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3)。申请人专业在申报企业的产业类别下需为紧缺专业,且与任职能力要求大致匹配(学历、工作年限和年薪仅作参考);

  3. 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受理

 1. 申报时间

  此次通知的申报为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填报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至9月23日止。系统需要先填写企业信息,然后填写申报人员信息。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信息填报,状态为“待审核”(或“待县区初审”),逾期无法新增申报人员信息。

  2.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端→选择“我要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人员信息。

  网站同时开放了自评系统,可以进行申报人员的得分自评(具体步骤: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人才计划一网通查→政策工具→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测评)。

  3.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1)、(2)为必要材料,(3)、(4)、(5)、(6)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上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如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机构请上传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股东需为自然人直接持股),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各地发改(经发)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上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位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如课程设置及其翻译件等),专升本学历另须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且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员工参保证明》,或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将下载的带有红章的文件直接作为附件上传);

  (5)年工资薪金收入凭证(两项均须提供):

   ①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入职满一年提供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入职不满一年提供2022年7月往前至入职当月;

   ②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根据其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计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附件2);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已授权专利证书(申请人需列入发明人排名前三位)、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4. 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8月10日~9月30日。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申报范围四):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各地发改(经发)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 2021 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府〔2021〕30 号),结合配给名额进行自主推荐,上报市发改委审定后形成申报白名单;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范围一至三):由各地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复审:10月8日~10月31日。

  现场核验:11月1日~11月30日。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 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请尽量将本年度计划申报人员名单列完整,一旦园区初审通过,公示名单将不能再更改,为了避免可申报人员因此不能通过复审,请务必注意。

  2. 2015年及之前已经获批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无论经费是否已经申领完毕)的人员不能再次参与此计划的申报。2017年及之后获批并已经从原申报单位离职的人员,如经费已申领完,不能再次参与此计划的申报;如经费未申领完,需要从新入职的单位重新进行此项目的申报,入选后方能继续申领经费。

  3. 每家单位一个账号,系统注册人员需要为此项目的负责人,请企业申报后自行积极关注系统状态,若有退回修改,及时按照退回意见修改并提交。

  4. 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5. 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企业、人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和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7.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五、联系方式

  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姚雨晓   (0512)67060116

  蒋梦溪   (0512)67068030

  2. 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仅咨询重点产业项目)

  投资处   (0512)66681021

  3. 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0512)65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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