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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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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申报截止
2022-08-1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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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推广信息消费优秀产品,打造信息消费江苏品牌,推动信息消费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我省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现决定开展《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活消费领域创新应用形成的软硬件一体化智能终端新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新平台。

    (一)智能家居家电包括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照明设备、智能窗帘、智能安防设备、智能空调、智能净水净空设备、空气智慧管家、营养智慧管家、水健康智慧管家、能源安防智慧管家、智慧家居管家等在智能家居家电领域的软硬件一体化产品及服务平台。

    (二)智慧康养医疗包括智能家庭诊疗设备、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健康监护设备、智能分析诊断设备、智能医护感知设备等在智慧康养医疗领域的软硬件一体化产品,以及健康监护、远程诊疗、居家养老等服务平台。

    (三)智慧文化旅游面向人民日益丰富的文化、旅游需求的各类创意内容产品与智能硬件产品,包括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创作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智能旅游产品与设备,以及提供云上体验、游客帮助、景区管理、电子商务等功能的文化旅游服务平台。

    (四)智慧教育体育包括智能早教机、学习平板、教育本、智能笔、智能作业灯和学习辅助工具等智能教育产品,运动手环、智能动感单车、智能互动健身镜、智能运动鞋、AR滑雪射击等智能运动产品,以及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智慧教育体育服务平台。

    (五)智慧交通出行面向安全、舒适、高效、便捷的新一代智能出行需求,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实现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和执行,促进网联化、智能化的交通出行智能终端新产品,以及线上线下融合的交通出行服务平台。

    (六)家用机器人(消费级无人机)运用多模态人机交互、环境理解、自主导航、智能决策、情感计算等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提供康复养护、居家照护、情感陪护、家庭服务等服务的各类家用机器人,以及主要应用于航拍、跟拍等娱乐场景的各类消费级无人机(船)。

    (*软硬件一体化智能终端产品、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平台,下文统称为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成立日期须在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品牌同一产品或服务只能由1家企业申请;

    3.产品申报单位2021年度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智能终端产品累计投放数量不低于1000台;服务新模式申报单位

    2021年度累计服务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

    4.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5.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产品研发技术基础和人才团队支撑。

    (二)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已经正式发布,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2.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或已大规模推广应用,成熟度较高,预计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产品能够满足特定应用场景需求,具有较好的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能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4.产品应具备实用性,具有良好市场推广价值。

三、申报方式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按要求上传申报书。

    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产品,但最多不超过3项。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4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一)入选目录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的入选资格。

    (二)入选目录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市场供应和售后服务,做好市场推广,把好质量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

    (三)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信息消费品牌核心价值与影响力,省工信厅将组织“江苏省信息消费十大影响力品牌”创建活动,参评企业(单位)为各期入选目录单位。

    (四)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扩大入选目录产品和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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