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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开展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17   申报截止
2022-06-1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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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实现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现将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包含制造、贸易、物流企业),

  2022年1-5月发生的货物消杀、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买等防疫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一)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1-5月有进口实绩;

   2、在“苏州工业园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注册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数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重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且对于疫情防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代码复印件;

   2、防疫资金申请表(附件1);

   3、资金申报报告(需包含附件2概要内容,详细介绍各项防疫投入);

   4、采购防疫物资、核酸检测服务的发票、付款凭证,如采购第三方消毒或核酸检测服务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二、商贸企业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要求的零售、餐饮企业,2022年度1-5月发生的核酸检测、消杀、防疫物资采买等防疫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

  (一)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小微企业集聚度高、承担总体防疫工作的商业载体(经营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

   2、在园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及产活单位;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重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且对于疫情防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防疫资金申请表(附件1);

   3、资金申报报告(需包含附件2概要内容,详细介绍各项防疫投入);

   4、采购防疫物资、核酸检测服务的发票、付款凭证,如采购第三方消毒或核酸检测服务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6月17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进口及商贸企业防疫补贴申报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合理把控申报时间,逾期不候。

四、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37、67068019

相关政策:《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sp/index.php?s=/PolicySearch/policydetail/id/110983/query_value1/%E6%94%BF%E7%AD%96%E6%A3%80%E7%B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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