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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20   申报截止
2022-06-2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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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主要围绕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开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苏州市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

  2022年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近3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指南》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主体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大脑企业端申报:企服一张网(https://qytt.sipac.gov.cn)--政策全链--资金享受,点击进入资金专题“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及上传附件,并线上提交。

  (二)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三)对于已获得其他财政政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本专项资金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企业信用状况由园区信用办统一查询,无需企业提交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四、联系方式

  企服中心服务

  热线:67068000

  二处:67068092

  经发委:6668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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